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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择: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德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8 00:00 查看全文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忠诚、勤勉、独立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依托深厚的行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独立客观地发表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支撑。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曾德明,195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荷兰 Twente 大学,博士学历,教授职称。曾任湖南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湖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湖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国家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9月至今任华自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除按照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议案获取相应薪酬以外,本人未在公司及其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获取任何其他利益,也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已向公司提交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

1/7事各项职责。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审议通过27项议案;召开6次董事会,审议通过75项议案。本人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是否连续姓名两次未参

应出席亲自出通讯方委托出缺席出席(次)加会议

(次)席(次)式(次)席(次)(次)曾德明660004否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均依法合规召集召开,重大事项审批流程规范。本人秉持勤勉尽责原则,发挥专业优势,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与,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董事、高管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此外,本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守独立、公正、勤勉的履职准则,认真履行法定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按时出席会议,会前仔细研读议案材料,对有关事项及时提出质询;会上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日常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落实情况,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从严把关,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2/7法权益。

(四)现场办公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满15天,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还现场调研了公司内容生产中心、财务部、审计部等核心部门,核查了公司生产经营流程、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的实际情况。除现场办公外,本人还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手段,和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形成“现场核查+线上沟通”的履职模式,全面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财务健康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专业的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辅助作用,助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2025各年季度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工作汇报,针对重点审计事项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建议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技能提升,并持续监督落实。

2025年,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与中审众环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交流,对审计过程中的关键事项逐一沟通探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恪守诚信原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切实维护审计结果的真实性与公正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践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始终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其提供坚实的保障。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并深入理解他们的关注点、诉求与建议,确保中小股东的意愿和需求能够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体现。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时,充分兼顾中小股东视角,独立审慎发表意见,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得到

3/7有效落实。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全过程中,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各位工作人员及时向本人提供履职所需的各类资料和相关信息,确保本人能够全方位、准确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推进进度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成效。公司的积极配合与有力支持,为本人顺利开展独立董事履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履职判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能够基于客观立场,提出贴合公司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独立意见与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查,重点评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和合法性。本人认为公司购买资产是响应国家政策指引助推公司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与提升投资价值的必要途径,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正常经营需要开展,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依法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决策过程公开透明,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符合监管

4/7要求。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2025年度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

审计报告的编制、审议与披露。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阶段,本人提前审阅报告初稿,针对财务数据真实性、指标合理性向财务部门提出专项核查要求,聚焦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核心财务指标的真实性、财务指标合理性及退市风险相关事项披

露完整性,对退市风险相关事项的披露内容进行逐项核对。同时,督促公司严格遵照监管要求,按时规范披露风险提示,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结

合内部审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意见,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核查,认为上述内控相关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体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成果与实际执行情况,整体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监管要求,未发现公司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任期已满,公司于2025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全程参与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重点对候选审计机构的资质合法性、执业资质、服务能力与公司实际需求的匹配度,以及选聘流程的规范合规性进行核查。经过审慎核实与分析,本人认为中审众环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流程规范、合法合规,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5/7(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高管薪酬考核情况及制定2025年高管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本人结合传媒行业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水平,对薪酬考核指标设置、考核结果、薪酬发放标准进行全面核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管薪酬方案贴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契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实际,考核指标兼顾经营业绩与合规运营,既兼顾激励性与合理性,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本次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流程,严格遵循《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程序规范合规;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整个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三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委员会成员对照《公司法》《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及履职经历等进行了逐项核查。本人认为,所有候选人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拥有担任对应职务所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及实践工作经验;通过审阅候选人个人履历,确认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相关候选人的提名、表决及聘任流程,均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最后一年,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主动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结合自身专业为公司规范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助力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已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在此,向公司及新一届董事会成员致以最诚挚的祝愿,感恩公司任职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感谢各位同仁在工作中的配合与包容,祝愿公司未来坚守合规初心、稳步前行、再创佳绩,实现更高质量发6/7展;祝愿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履职顺利、协同发力,带领公司规范运营、开拓进取,

不负全体股东的信任与期待,共同守护公司长远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以上报告,请各位审议。

独立董事:曾德明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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