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ST 天择 公告编号:2025-034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鸭子铺路46号中广天择4
楼 V9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84598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2.661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唐红、黄昇民通讯参会;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智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8445165 99.9785 12700 0.0185 2000 0.003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8445165 99.9785 12700 0.0185 2000 0.0030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8443665 99.9763 12700 0.0185 3500 0.0052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8445165 99.9785 12700 0.0185 2000 0.00305、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8443665 99.9763 12700 0.0185 3500 0.0052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8445165 99.9785 12700 0.0185 2000 0.003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68435165 99.9639 22700 0.0331 2000 0.003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8445265 99.9786 12600 0.0184 2000 0.003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8445265 99.9786 12600 0.0184 2000 0.0030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68444665 99.9777 13200 0.0192 2000 0.0031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会议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洁、刘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