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2证券简称:阿科力公告编号:2025-069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02.00万股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公告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同日公告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5年7月17日
2、授予价格:22.17元/股
3、授予数量:202.00万股
4、授予人数:21人
5、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获售的限制占授予限制占本激励计划序号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总数公告日股本总(万股)的比例额的比例
1尤卫民董事、副总经理95.0047.03%0.99%2张文泉董事、副总经理30.0014.85%0.31%
3潘萍董事2.000.99%0.02%
4王健副总经理10.004.95%0.10%
5常俊董事会秘书3.001.49%0.03%
6冯莉财务总监2.000.99%0.02%
其他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子公司核心
60.0029.70%0.63%
人员(15人)
合计21人202.00100.00%2.11%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性质、限售期安排及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
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售比例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30%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30%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40%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解除限售比例的设定考虑了授予对象对于公司成长的贡
献度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长期性,更好地调动授予对象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且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下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计划授予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若要解除限售,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需满足以下指标: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1、2025年底前,千吨级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量产合格产品并在 H
UD领域、医药包装领域和镜头领域三个领域中至少有两个领域取
得客户验证通过,2025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的销售量达到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吨以上;
2、2025年底前,高耐热树脂在潜江基地正式投产并在航空航天领域实现销售。
3、2025年,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不低于4.80亿元。
1、2026年底前,潜江基地年产1万吨光学材料(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项目完成主体设备安装,2026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的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售量达到1000吨以上;
2、2026年,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不低于5.50亿元。
1、2027年底前,潜江基地年产1万吨光学材料(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项目实现量产,2027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的销售量达到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00吨以上;
2、2027年,净利润达到5000万元以上。
注:1、高耐热树脂在潜江基地正式投产并在航空航天领域实现销售后将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2、上述净利润指标系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
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计划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程序和解限售比例全部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8月20日出具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 110C000246号):截至 2025年8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2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4783400.00元(大写:肆仟肆佰柒拾捌万叁仟肆佰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02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2763400.00元。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95700121.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24年 10月 8日出具致同验字(2024)第 110C00035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8月20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720121.00元,股本为人民币97720121.00元。
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2.00万股,登记完成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增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加(股)股份数量比例(%)比例(%)
(股)(股)
(一)有限售条
--202000020200002.07件股份
股权激励股份--202000020200002.07
(二)无限售条
95700121100.00-9570012197.93
件股份
(三)总股本95700121100.00202000097720121100.00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增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加(股)股份数量比例(%)比例(%)
(股)(股)
朱学军2191270022.90-2191270022.42
崔小丽92177009.63-92177009.43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95700121股增加至97720121股,公司控股股东朱学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崔小丽女士持股数量不变,
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本次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7月17日,据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3555.20万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总成本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3555.20864.111629.47785.11276.52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锁的情况;
注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注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