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证券简称:朗迪集团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7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楼一楼 B109 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90179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64.1084
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海波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全部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18963932 99.9546 54000 0.0454 0 0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18963932 99.9546 54000 0.0454 0 03、 议案名称:《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18963932 99.9546 54000 0.0454 0 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18994632 99.9804 23300 0.0196 0 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18963932 99.9546 54000 0.0454 0 0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18963932 99.9546 54000 0.0454 0 0
7、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18963932 99.9546 54000 0.0454 0 0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2-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18963932 99.9546 54000 0.0454 0 0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18963932 99.9546 54000 0.0454 0 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票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
(%)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
4478748099.5157233000.484300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
6475678098.8775540001.122500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
7475678098.8775540001.122500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82022-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475678098.8775540001.122500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
9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475678098.8775540001.122500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九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
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云、陈玮婧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