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证券简称:朗迪集团编号:2022-03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计划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逢泉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5.78%减少至4.9999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收到
持股5%以上股东李逢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李逢泉先生累计减持公司144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05%。本次权益变动后,李逢泉先生持股比例从5.78%减少至
4.99995%,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信息披露名称李逢泉
义务人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基本信息权益变动日期2022年10月31日减持数量减持比例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
(股)(%)
权益变动2022/7/21至
集中竞价5470000.2946人民币普通股
明细2022/7/27
集中竞价2022/10/319020000.4859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14490000.780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名称
(股)(%)(股)(%)无限售条件
李逢泉107314655.7892824654.99995流通股
合计107314655.7892824654.99995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李逢泉先生实施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披露的《朗迪集团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22-007。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信息义务披露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逢泉先生2022年4月9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