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证券简称:朗迪集团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朗迪”)、
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朗迪”)、四川朗迪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材料”)、宁波朗迪智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机电”),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武汉朗迪、河南朗迪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调整,原担保合同提前终止,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经营需要调整及新增的担保,本次担保合同金额为1.80亿元人民币,其中母公司为4家全资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1.40亿元人民币;全资子公司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迪”)为四川新材料担保的金额为0.40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及提前终止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的金额为6.52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计算)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2.00亿元的担保。本次被担保方四川新材料、朗迪机电的资产负债率超
过7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担保金额为1.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1.40亿元。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1、2023年6月14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朗迪集团”)、宁波朗迪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其中公司为武汉朗迪、河南朗迪、四川新材料、朗迪机电4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1.4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宁波朗迪为四川新材料
提供0.4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2、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上述担保事项已于2023年5月18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注册主要股东统一社会信用成立主要办法定主营保人注册地资本或实际控代码时间公地点代表人业务名称(万元)制人武汉汉南区纱帽街幸福风叶风机朗迪
91420113574932907C 2011年 6月 13日 高文铭 3000
朗迪工业园研发制造集团新乡市原阳县产业河南风叶风机朗迪
9141072558603708872011年11月16日集聚区农行大道与高文铭3000
朗迪研发制造集团工纬四路交叉口四川四川身德阳市罗江改性塑料朗迪
新材 91510626MA67MW562X 2018年 9月 14日 经济开发区金山工 陈海波 6000研发加工集团料业园区光明路电机及风朗迪浙江省余姚市朗霞朗迪
91330281MA2AGMW86F 2018年 1月 3日 高文铭 2000 机研发制
机电街道朗马路188号集团造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被担保人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指标名称
名称2022年1-12月(经审计)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66281613.59149407216.87
负债总额98939384.4680419851.60
武汉朗迪净资产67342229.1368987365.27
营业收入183895031.2534418428.56
净利润6602010.171645136.14
资产总额147472051.44148271979.99
河南朗迪负债总额92290189.8890527815.27
净资产55181861.5657744164.72营业收入151679516.6142010548.99
净利润1068827.872562303.16
资产总额146987828.78148998422.78
负债总额113899000.68115228572.61
四川新材料净资产33088828.1033769850.17
营业收入146237752.6030622176.99
净利润-1290029.48681022.07
资产总额92731754.4395353978.54
负债总额65038799.3062871460.85
朗迪机电净资产27692955.1332482517.69
营业收入226606817.5255758078.79
净利润22385551.694789562.5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类型:最高额保证
3、保证期间:
(1)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4、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保证合同编号被担保人担保人(万元)
HTC331995200ZGDB2023N00W 武汉朗迪 朗迪集团 3000
HTC331995200ZGDB2023N00U 河南朗迪 朗迪集团 5000
HTC331995200ZGDB2023N00R 四川新材料 朗迪集团 4000
HTC331995200ZGDB2023N00T 朗迪机电 朗迪集团 2000小计14000
HTC331995200ZGDB2023N00Q 四川新材料 宁波朗迪 4000小计4000合计18000
5、上述担保均为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须反担保。6、上述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武汉朗迪、河南朗迪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调整,原担保合同提前终止,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经营需要调整及新增的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
供担保的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及提前终止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的金额为6.5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74%,全部为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