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26公司简称:朗迪集团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1856512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919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855593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2057615.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7.55%。剩余未分
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朗迪集团 603726 无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陈海波马金霞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电话0574-621930010574-62193001
传真0574-621996080574-62199608
电子信箱 ldzd@langdi.com ldzd@langdi.com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风机、风扇制造”细分行业。
(一)家用空调风叶
空调风叶是空调的关键部件之一,空调风叶行业与空调市场的发展基本一致,随着空调市场的发展而快速增长。据产业在线数据,2025年,中国家用空调行业整体市场呈现小幅调整,根据产业在线数据显示,2025全年中国家用空调总生产19537.36万台,同比下降3.1%;总销售19839.04万台,同比下降1.2%,其中内销规模10521.01万台,同比增长0.7%;出口
9318.03万台,同比下降3.3%。由于空调风叶与空调整机具有一定的匹配性,其容量可以根据
空调行业发展前景进行预测。空调风叶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经过长时间的行业发展,已经形成了“两极”分化的竞争格局,家用空调所用的塑料风叶呈现强者恒强的局面。2025年,家用空调全年行业呈现“总量平稳、结构升级、绿色智能主导”的总体特征。以旧换新政策与“国补”资金的落地,正在重塑市场需求结构,这不仅释放了存量市场的更新换代潜力,更引导消费者向高能效、高品质的中高端产品迁移。受宏观经济增长平稳、房地产市场调整及极端高温天气等因素综合影响,国内市场从高速增长步入存量更新与品质升级的新阶段。
(二)机械风机
机械风机广泛应用于中央空调、地铁与隧道通风、住宅与公共建筑通风、通讯机柜、空气净
化及新风系统等领域。据产业在线数据,2025年中国中央空调内外销市场总规模达1386.8亿元,同比下滑4.1%。其中,内销额1125.5亿元,同比下降7.4%;出口额261.4亿元,同比增长12.7%。市场自上半年即呈现显著下行态势,下半年未见扭转,行业已全面进入以存量竞争、技术升级与结构性机会为主导的发展新阶段。
(三)复合材料
在“双碳”目标及环保法规的驱动下,绿色低碳、高性能化、可循环利用已成为新材料研发的核心方向。塑料凭借易加工、质量轻、强度高、电绝缘性能优异、化学性能稳定等优良特性,已成为家电与汽车行业的第二大类原材料。未来,随着家电、汽车行业发展增速,复合材料需求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将随之增长;同时,随着智能制造、绿色经济等国家战略的深化,新材料行业也将迎来结构性增长机遇。
(一)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仍为机械风机、家用空调风叶、复合材料三个业务板块。机械风机主要应用于家用与商用中央空调、地铁与隧道通风、住宅与公共等建筑通风、通讯机柜、空气净化与新风系统等;家用空调风叶主要应用于家用空调;复合材料主
要应用于汽车、家电、电子电气、建材等领域。
(二)主要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采购、生产、销售等运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大宗采购和零星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大宗材料由集团统一采购,其他材料及零星采购均由各子公司自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预先生产部分旺季销售的产成品。
3.销售模式
公司对客户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年比上
2025年2024年年2023年
增减(%)
总资产2566552123.672490066848.833.072244787978.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407602755.941291263677.239.011212116136.31
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1823446402.971894310426.17-3.741630805672.76
利润总额206640677.34194832552.916.06115907498.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77344291.09172172999.353.00109552028.01
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28053598.70152682100.03-16.1390493577.26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80383499.8098353083.0583.40163811418.48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减少0.70
13.2213.929.27率(%)个百分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基本每股收益(元/
0.960.942.130.59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
0.960.933.230.59
股)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1-3月份)(4-6月份)(7-9月份)(10-12月份)营业收入470234196.45589589841.63436590412.8832703195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7405874.7553261487.0085166793.391510135.95
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33692599.2249399836.2936343658.108617505.09后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810603.06166225.2367360805.42108045866.09
流量净额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9773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64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持有有限股东名称报告期内期末持股数比例冻结情况股东售条件的(全称)增减量(%)股份性质股份数量数量状态
高炎康09750833652.520无0境内自然人
李逢泉-30000080025654.310无0境内自然人
干玲娟023990401.290无0境内自然人
陈赛球-38836823105211.240无0境内自然人
陈云高138880022756001.230无0境内自然人
高文铭019600001.060无0境内自然人
刘萍011998960.650无0境内自然人
邓志刚-22510010245000.550无0境内自然人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严明5500655500650.300无0境内自然人
陈海波05220000.2865000无0境内自然人
李建平05220000.2865000无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1.高炎康与干玲娟为夫妻,高文铭为高炎康与干玲娟之子;
一致行动的说明2.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无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