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续聘程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国内具有丰富经验的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后续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合规,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监督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监督职责,通过事前评估、事中沟通与事后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年审工作实施了全流程监督:
(一)事前评估与选聘监督。
在续聘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估,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事中沟通与质量把控。
审计计划沟通:2025年11月,审计委员会与年审项目组召开专项沟通会,听取其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的计划,并就审计时间节点、人
员安排、审计范围及重点风险领域的审计应对方案等关键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专业建议。
现场监督:2025年12月31日,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参与公司年终存货盘点工作,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盘点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确保盘点工作的真实、准确与合规。
(三)事后评估与最终审核。
初步意见沟通:在审计报告初稿完成后,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中的重大判断、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及初步意见等进行了沟通。
最终结论评估:2026年3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结合审计全过程情况,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最终评估。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规定。
三、总体评价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履职到位,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对其本年度履职情况无异议,并认可其审计工作质量。
博迈科流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