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2025年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3名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鲁晓冬女士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孙峰先生、非独立董事傅磊女士任委员。上述三名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独立董事鲁晓冬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1/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取消监事会相关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权。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集召开了4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参加全部会议,认真审议会议文件,并结合各位委员的专业背景提出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会议具体情况及审议内容如下:
次数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众华
12025.04.1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员会第二次会议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10项议案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鸣志电器2025年第
22025.04.18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32025.08.19
员会第四次会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鸣志电器2025年第42025.10.23
员会第五次会议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开展监督。在
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要求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2026年4月,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了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第一时间对
报告进行审核,并就审计相关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开展充分沟通。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审计的会计师有违反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情形,审计程序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众华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业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众华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5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8万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23万元(不含税),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
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年度审计的沟通会,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前,提前与事务所就公司年度审计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审计重点与要求;后续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汇报、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计划、实施情况
及审计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进行沟通,提高审计效率,促进年度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公司的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和重大错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修订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机构及人员、职责与权限、基本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和责
任追究等核心内容,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同时,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严格执行2025年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内部审计快速优化适应撤销监事会加强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治理变化,跟踪内部审计进度和质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审查重点、工作方法提出了指导意见,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制度体系及内控管理,按照最新监管规定要求,完成取消监事会相关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权,并审议修订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一套规范且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充分发挥审查和监督的作用,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审计机构有效履职,积极承接原监事会的监督职责,推动内部控制持续规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6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深化风险管理与内控体
系有效性评估,以常态化监督与灵活调整,筑牢公司稳健发展根基。面对复杂多变的商业格局与监管要求,我们将时刻保持敏锐洞察,积极追踪审计前沿技术与理念,及时引入适配工具方法,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同时,强化与内外部各方紧密沟通协作,提升审计透明度与公信力。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精神,恪尽监督职责,聚焦公司长远利益与股东权益,全力护航公司在新征程中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繁荣发展。
特此报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