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证券简称:鸣志电器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国贸”)、
和常州市运控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控电子”),上述被担保人为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电器”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拟为鸣志国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
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鸣志国贸提供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
公司本次拟为运控电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运控电子提供的担保(不含本次担保)余额为84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方拟就鸣志国贸和运控电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授信及担保情况如下:
鸣志电器拟为控股子公司鸣志国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无反担保。
鸣志电器拟为控股子公司运控电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不超过六年,无反担保,运控电子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中长
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融资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的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5%,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担保额度被担保方截至目前担担保方持本次新增担占上市公担保预是否是否担保被担保最近一期保余额股比例保额度(万司最近一计有效关联有反方方资产负债(万元人民(%)元人民币)期净资产期担保担保率(%)币)
比例(%)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鸣志鸣志
10026.25350080002.7412个月否否
电器国贸鸣志运控电
99.537449.97840050001.716年否否
电器子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鸣志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07387918D
成立时间:1998年4月3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8号738室
法定代表人:常建鸣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鸣志国贸100%股权。
经营范围:从事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制品、纸板制品、钢铁制品、贱金属工
(器)具、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精密仪器
及设备、零件、附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商品展示及贸易咨询服务(除经纪),电子商务,自有房屋租赁。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无。截至本公告日,鸣志国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4509.1223815.95
负债总额6433.465038.23
净资产18075.6618777.72
科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至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8574.115985.16
净利润2155.31702.06
2.被担保人:常州市运控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14976574P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3日
注册地址:武进区遥观镇建农村
法定代表人:许国大
注册资本:34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
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
部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置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
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采购代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与公司的关系:运控电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运控电子99.5374%股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无。截至本公告日,运控电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0432.2540806.91
负债总额20205.1520210.39
净资产20227.1020596.52
科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至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8729.023289.68
净利润1777.24369.42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担保协议将于相关方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和形式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提请公司有权机构授权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授权范围内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鸣志国贸和运控电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满足了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鸣志国贸、运控电子的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900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7%,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