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9证券简称:龙韵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55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达1%暨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许龙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4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合计权益变动至5%以下,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
许龙发来的告知函,许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股份变动比例达1%,且股东披露的权益变动计划的股份变动数量过半,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名称许龙、段智瑞
义务人基住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1幢3单元206室
本信息权益变动时间2023/8/17~2023/11/7
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权益变动2023/8/17~
集中竞价人民币普通股-9333000.9999%
明细2023/11/7
合计---9333000.9999%
1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
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股)无限售条件
许龙14420001.54%5087000.55%流通股无限售条件
段智瑞38953004.17%38953004.17%流通股无限售条件
合计53373005.72%44040004.72%流通股
注: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
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上述持股比例百分比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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