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
责的独立态度,经审阅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总裁、董
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人员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任职
资格和或条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余亦坤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聘任为
总经理,聘任张霞女士、何奕番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方晓忠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周衍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春霞雷卡
王春霞雷天声
20以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