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9证券简称:龙韵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25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公司筹划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新疆愚恒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愚恒影业”或“标的公司”)58%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愚恒影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开展了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
2026年2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与上海炳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炳昶”)、段泽
坤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2月9日开市起复牌。
2026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工作。但鉴于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协商论证中,且考虑到本次交易事项自筹划以来历时较长,当前市场环境及标的公司实际情况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已发生一定变化,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长期利益,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四、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处于预案阶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交易首次披露至终止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2026年2月7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日止(2026年4月
29日)。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相关查询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系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关于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并将在信息披露规则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