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0证券简称:岱美股份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3673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叶春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45604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209%;董事邱财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8510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376%;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肖传龙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1496569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69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事叶春雷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等期间不得减持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186000股的公司股份,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552%,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董事邱财波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等期间不得减持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2000股的公司股份,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094%,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肖传龙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等期间不得减持股份),通过1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4000股的公司股份,
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174%,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叶春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4745604股
持股比例0.220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4745604股股东名称邱财波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808510股
持股比例0.037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808510股股东名称肖传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1496569股
2持股比例0.069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1496569股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红股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叶春雷47456040.2209%姜银台与姜明、姜英系父子、父女关系;叶春雷与姜英系夫妻关浙江舟山岱美投资
121120140656.3721%系;姜银台、姜明系浙江舟山岱
有限公司
美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浙姜银台32681417715.2107%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第一组姜明1331765856.1983%
鞠文静322287321.5000%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建信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建信信托-
322287321.5000%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单一信托12898号
合计174039523681.002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叶春雷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186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552%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86000股量
减持期间2026年4月9日~2026年7月8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红股所得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东名称邱财波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02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94%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02000股量
减持期间2026年4月9日~2026年7月8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红股所得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名称肖传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74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174%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74000股量
减持期间2026年4月9日~2026年7月8日拟减持股份来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红股所得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叶春雷先生、邱财波先生和肖传龙先生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
4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叶春雷先生、邱财波先生和肖传龙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叶春雷先生、邱财波先生和肖传龙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叶春雷先生、邱财波先生和肖传龙先生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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