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3证券简称:仙鹤股份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13632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687254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0.359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敏良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68648934 99.9865 40952 0.0072 35600 0.0063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 (%)A股 568649334 99.9866 40552 0.0071 35600 0.0063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68649334 99.9866 40552 0.0071 35600 0.0063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68660534 99.9886 43652 0.0077 21300 0.0037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 (%)A股 568649334 99.9866 40552 0.0071 35600 0.0063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68650434 99.9868 54252 0.0095 20800 0.0037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68649334 99.9866 40552 0.0071 35600 0.0063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 (%)A股 568650134 99.9868 54252 0.0095 21100 0.003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关于2025年度利
4润分配预案的议253142697.4984436521.6813213000.8203
案关于续聘2026年
5度审计机构的议252022697.0670405521.5619356001.3711
案关于确认董事
62025年度薪酬及2026252132697.1094542522.0895208000.8011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
7部控制评价报告252022697.0670405521.5619356001.3711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4、5、6、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无特别表决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颖、程雨露(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