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7证券简称:三棵树公告编号:2023-033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大道5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901786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77.0855
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洪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奇峰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米粒先生和副
总经理崔景焘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林德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90040922 99.9525 0 0.0000 137771 0.0475
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 (%)A 股 290040922 99.9525 0 0.0000 137771 0.0475
3、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90040922 99.9525 0 0.0000 137771 0.0475
4、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90040922 99.9525 0 0.0000 137771 0.0475
5、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9017869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9017869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89326570 99.7063 714352 0.2462 137771 0.0475
8、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78729454 96.0544 11449239 3.9456 0 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 股 287853725 99.1988 2075108 0.7151 249860 0.0861
会议还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36398905100.000000.000000.0000
5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3554678297.65897143521.96261377710.3785
7
议案
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2494966668.54511144923931.454900.0000
8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3407393793.612520751085.70102498600.6865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6、8、9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涵、韩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