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7证券简称:三棵树公告编号:2024-02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作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致同所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服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拟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2、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底,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人民币30151.9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人民币
3570.7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9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新田,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遒景,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轶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将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费用根据公司资产及收入规模在上年审计收费基础上进
行适当调整,经双方协商,拟定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就选聘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邀请招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致同所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推进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有利于保证审计质量和提高审计效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