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泰晶科技: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强、苏明、张文峰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12-31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738证券简称:泰晶科技公告编号:2022-073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强、苏明、张文峰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对苏强、苏明、张文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4号),现将该决定原文内容公告如下:

“苏强、苏明、张文峰: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们存在以下违法违规问题:

2018年8月,你们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晶科技)及其控股

子公司深圳市科成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成)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

鹏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赫)。同时,你们承诺深圳鹏赫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后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万元、700万元、

900万元;若未完成业绩承诺,则将按照泰晶科技及深圳科成持有的股权比例对

其进行现金补偿。

2022年7月5日,泰晶科技对外披露,经审计,深圳鹏赫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635.5万元、-571.54万元和-1325.98万元,三年合计扣非净利润为-2533.02万元。深圳鹏赫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业绩未达标,你们仅于2020年6月对泰晶科技补偿195万元,未完成业绩补偿承诺。

上述行为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

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的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公开承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