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8证券简称:泰晶科技公告编号:2026-010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数量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469836499.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8588749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数量
2351740股后为3835357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24965.83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1%。
公司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8939371.6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4664337.43元,
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5.52%。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并注销的回购金额为50162126.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5887091.83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26.16%。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3517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构成差异化分红。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5724965.8330756499.3630725003.59
回购注销总额(元)50162126.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224376.2787580933.21101303647.37
(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469836499.3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77206468.78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50162126.00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80369652.2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127368594.78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否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58.48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否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1、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 2025年 10 月
1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已实际
回购公司股份3435280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01621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3435280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