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蔚蓝生物: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2-13 查看全文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环境、社会、治理(ESG)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公司可持续发展及 ESG工作的执行与实施;(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决策工作小组审议结果召开会议,对公司长期投资项目进行审议。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根据《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履行审批程序,超出董事会权限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条战略委员会每年根据召集人的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当不

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临时会议通知不受前述时限限制。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1名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不能出席的,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1名委员有1

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至少经两名委员通过。

第十三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

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十七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细则报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