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证券简称:日辰股份公告编号:2022-057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辰股份”)拟申
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2021年8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1、警示内容
2021年8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日辰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苗建伟予
以口头警示,主要内容为:
2021年4月27日公司提交公告附件不符合要求,年报正文为修订稿;2021年6月15日,公司权益分派操作闭环未及时确认。
公司未及时、审慎办理信息披露的操作事项,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
2、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证券事务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加强信息披露有关业务的深入学习,并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2022年7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1、警示内容2022年7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日辰股份、财务总监张韦(代行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主要内容为:
2022年6月22日,公司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及附件中,存在激励名单披露不准确的情况。
公司上传的更正公告中存在公告类别选择错误、公告编号引用错误等业务操作不
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
2、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加强证券事务部人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严格落实“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准则,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其他情形——工作函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相关问询函或工作函的情况如下:
序号发函部门日期文件名称回复情况《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期上海证券函件中所提到的问题认
12021年6月18日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交易所真核查,并作出书面回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复【2021】0634号)《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公司按照函件要求,对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函件中所提到的问题认上海证券
22022年6月24日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监管真核查,并作出书面回
交易所工作函》(上证公函复,及时履行相关信息【2022】0630号)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