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资料,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核查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合理,该薪酬方案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行使职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注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对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60.2896万份股票期权、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62.10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署:
张海燕张世兴陈颖
签署日: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