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证券简称:日辰股份公告编号:2026-032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6.10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1、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4、2025年7月7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会批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办理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等事宜。
5、2025年7月7日,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相关授权,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7月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22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6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26.63元/份调整为26.13元/份;并注销3名离职、2名退休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1万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名,可行权数量为56.10万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情况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日期2025年7月7日
行权价格(调整前)26.63元/份
行权价格(调整后)26.13元/份授予数量228万份授予人数26名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及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由26.63元/份调整为26.13元/份。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7月7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7月6日届满,第一个行权期间为2026年7月7日至2027年7月6日。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序号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定比2024年,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行权期考核年度目标增长率触发增长率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Am) (An) 殊普通合伙)审计:第一个行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
202520.00%16.00%
权期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指标 指标完成度 行权系数(X) 东的净利润为 8421 万
3 A≥Am 100% 元 , 同 比 增长 31.87%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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