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日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这一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38716.2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4266.06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9年8月2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承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节余募集资金注结项名称结项时间诺使用金额实际使用管理收益净金额1
(A) 金额(B) 额(C) (D=A-B+C)年产15000吨复
2025年12
合调味品生产基16697.8518247.852181.79631.79月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节余募集资金注结项名称结项时间诺使用金额实际使用管理收益净金额1
(A) 金额(B) 额(C) (D=A-B+C)年产5000吨汤
2025年12
类抽提生产线建10948.0011536.511579.62991.11月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2023年12注3748.712992.74389.371145.34目2月技术中心升级建2023年12注2871.502105.03291.531058.00设项目2月合计34266.0634882.144442.313826.23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3826.23万元□补流,3826.2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
本次结项补流,1622.90万元金额
前次结项已补流,2203.34万元注1、上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上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12月结项,并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203.34万元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2、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存在已签订合同但按合同约定尚未满足支付条件的
合同款项及合同质保金,因相关款项支付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上述款项待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根据合同约定由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三)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合计人民币1622.9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两个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款项,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前,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剩余待支付的项目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资金使用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拟将节余金额1622.9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易达安毛剑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