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泵业”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大元泵业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69号《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4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612735.8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444387264.1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36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1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实际拟投入募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资金额集资金净额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及年产400万
100295.00--
台民用水泵技改项目
其中:年产400万台民用水泵技改项目52267.00--
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扩能项目48028.0042000.0041438.73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3000.003000.00
合计103295.0045000.0044438.73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中“年产300万台高效节能水泵扩能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投入,满足结项条件。该等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累计理财拟投入募累计投入收益及利节余募集序待支付尾项目名称结项时间集资金金募集资金息收入扣资金金额
号款金额*
额*金额*除手续费*[注]
净额*年产300万台高效节2025年12
141438.7341472.78-786.70752.65
能水泵扩能项目月25日
2025年12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3000.00---
月25日
合计44438.7344472.78-786.70752.65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二)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强化对各环节费用的管控、合理调度优化资源,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益,形成部分结余募集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
2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752.65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约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69%,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将会在尾款支付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
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3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华佳杜佳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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