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天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海天股份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3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1000手(801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801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586839.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341316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
11日全部到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2月11日出具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011)。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1根据《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简阳海天数智化供水及综合效能提升工程22049.7020420.00
资阳市供水基础设施韧性升级与数智化建设项
227425.5525380.00
目
3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11010.39103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4000.00
合计84485.6480100.0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增资及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海天”)、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海天”)提供借款,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夹江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夹江海天”)增资及提供借款:
1、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042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简阳海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简阳海天数智化供水及综合效能提升工程,因简阳海天日常生产经营由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资阳海天主导并对简阳海天形成实际控制,其他自然人股东作为少数股东对简阳海天经营不具备实际控制权,考虑其现有资金情况,简阳海天少数股东不同比例提供借款,公司已与简阳海天对借款金额、借款利率确定方式、借款期限、违约责任和协议生效条件等条款进行商议沟通;
2、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53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资阳海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资阳市供水基础设施韧性升级与数智化建设项目;
3、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1732.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夹江海天增资,使用募
集资金不超过8567.50万元向夹江海天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各子公司提供借款。上述借款期限与本次可转债存续期保持一致,借款利率按海天股份实际向对应子公司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告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LPR)与届时海天股份、对应子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中孰高确定。公司可根
据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要求其归还借款,其亦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公司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本次增资及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简阳海天
1、公司名称: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81777935382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余斌
5、成立时间:2005年8月16日
6、注册资本:180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海井路449号
8、经营范围:生产、供应自来水;自来水管道设计、安装、维修;销售供水设备、自来水管道零部件;供水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
93.14%,简阳海天其余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相关自然人股东与公司及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6年3月31日/2026年一季度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总资产388327656.25370103214.13
3净资产220725776.92220231993.98
营业收入18208763.9193830980.34
净利润493782.9416662951.71
(二)资阳海天
1、公司名称: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0756627903Y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伍刚
5、成立时间:2004年1月4日
6、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一段230号
8、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排水、管道安装、污水处理、水表测试;
水暖器材、水暖管道配件、机械配件、五金、日杂(除烟花爆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6年3月31日/2026年一季度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总资产1207581198.311262626446.90
净资产451462339.94452053752.84
营业收入61866893.35323593631.25
净利润-591412.9057317171.66
(三)夹江海天
1、公司名称:夹江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26MAEAE51B8E
4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仕
5、成立时间:2025年2月20日
6、注册资本:275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街道城东社区华兴路223号1层16
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99%,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龙元建设有
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6年3月31日/2026年一季度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总资产36370533.9824255623.40
净资产9971170.159871173.11
营业收入--
净利润-2.96-28826.89
五、本次增资及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及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
5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可控。
鉴于本次借款中公司将向简阳海天、资阳海天及夹江海天收取公允的借款利息,前述事项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借款将存放于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进行有效监管。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并提供借款,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6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7(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普海王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