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海天水务
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位,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段宏、罗鹏、王述华,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段宏担任。
2025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段宏任期届满,公司完成了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李力、罗鹏、王述华,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李力女士担任。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李力、漆小川、费功全,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李力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重要意见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建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议案,并
2025.03.0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提交董事会2024年年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议。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会议议案,并2025.03.06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提交董事会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审议。
审议通过了
会议议案,并
2025.04.09《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
会议议案,并
2025.04.28《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会议议案,并
2025.08.18《2025年半年度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
会议议案,并
2025.08.2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议议案,并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提交董事会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审议。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09.2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审议通过了
会议议案,并
2025.10.27《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会议议案,并2025.12.12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2026年申请授信提交董事会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治理制度修订工作、公司可转债发行工作。
1、监督及评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之前,认真聆听、审核了该
所针对公司年报审计拟定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与要求,并就相关时间安排进行了协商。
(2)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开展了充分的沟通。针对
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听取双方观点,并积极进行协调,以保障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
审计意见之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在审计过程中所关注的重大事项展开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与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为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本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聘任以来,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基于此,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为17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报告期内,我们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大事项等事项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信永中和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审计范围和计划推进各项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能够主动就发现的问题与审计委员会沟通交流,沟通渠道顺畅高效,保障了审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全程未发现其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其专业胜任能力符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于2025年8月,按照新《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制定和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为内部控制的运行与审计机构对其进行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公司于2025年完成了可转债发行工作,在此期间,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可
转债发行的全过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慎审阅。委员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方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发行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既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与评估。通过对各项工作的审慎审查与积极沟通,审计委员会切实维护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