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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股票代码:603766股票简称:隆鑫通用编码:临2022-014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
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熊卫红女士,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锐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尚未为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股票代码:603766股票简称:隆鑫通用编码:临2022-014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含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8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若因审计内容变更超出预期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由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调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1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
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对信永中和相关情况的了解,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股票代码:603766股票简称:隆鑫通用编码:临2022-01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公司 2010 年 IPO以来
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关资质条件,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