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66隆鑫通用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766
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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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参会须知..................................................3
会议议程..................................................5
议案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
议案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12
议案3:《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4
议案4:《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17
议案5:《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9
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1
议案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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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现场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各项事宜。
三、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其代表的股份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数,建议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
四、股东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
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特别说明,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将股东会相关图片、录音、录像发布于媒体。
五、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六、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向股东会秘书处申请,经股东会主持人许可
后方可发言,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3/22603766隆鑫通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表决票中的要求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
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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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5月11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14:00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大石二支路隆鑫工业园隆鑫通用A区管理平台一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一、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三、主持人介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士的出席情况
四、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宣读和审议议案序号议案名称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5《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公司回答相关问题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计票人和监票人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投票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人员签署股东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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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现将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经营概况
2025年是公司完成控股股东变更后的首个完整经营年度。公司以此为新起点,全面
深化聚焦主业,以自主品牌为核心驱动力,加速向“新质生产力”转型升级,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35亿元,同比增长13.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8亿元,同比增长46.95%;实现综合毛利率19.03%,同比提升1.44个百分点。
二、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变化及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应为9名(含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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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2月,公司非独立董事刘嘉祺先生和独立董事晏国菀女士向董事会申请辞
去其董事及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3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选举刘昭先生和杨泽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之日为止。增补后公司董事会成员9名,符合章程规定成员数。
2025年10月,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按修订后《公司章程》规定,设立职工董事1名,并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25年10月,公司召开了2025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龚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其非职工董事职务作相应调整,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审议了包括定期报告、增补董事、关联交易、转让子公司股权、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制度等相关共计52项议案。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勤勉尽责履行了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2025年2月14日《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第四次《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续贷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2025年3月4日《关于增补及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第五次《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向珠海隆华提供借款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2025年4月27日《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第六次《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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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增加短期理财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核决权限分类授权的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听取了《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第五届董事2025年8月22日《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第七次《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2025年9月29日《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会第八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数及增补成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2025年10月28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第九次《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2025年11月13日《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金业机械全部股权的议案》
会第十次《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珠海隆华股权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2025年11月19日《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2025年12月24日《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第十二次《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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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全面有效、积极稳妥地执行了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对公司关联交易和专项事宜等发表了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过程中,独立董事按照《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年度经营情况,从各自专业的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1次预算管理委员会和1次关联交易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认真履行职责,就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均无异议事项。
(五)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治理机构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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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披露情况和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已制定的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各项应披露的事项和信息。同时,公司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发布等事项审议期间的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维护公司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和公正。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共计发布公告62个,上网附件87个,积极主动向市场公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战略等信息,详细披露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切实履行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2026年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面对新格局,隆鑫通用启动“品智双全”核心战略。2026年,公司将以“品牌向上、智慧赋能、油电双擎、全球布局”为行动纲领,秉持“惟一惟精、惟实惟新”的理念,推动从“产品出海”向“品牌与体系出海”的质变,构建全球生态,实现高质量增长。
1、品牌向上
以 VOGE 无极与 LONCIN 隆鑫“双核”驱动,构建差异化生态,实现从规模到品牌的价值跃升。
2、智慧赋能
以智能化贯穿研发、制造、营销、骑行与服务全价值链,打造“智行+智造”双平台,以科技重构产品与生态,加速向智能制造与智能出行升级。
3、油电双擎
巩固燃油车龙头优势,实现全排量、全品类、全覆盖;同步布局智能电动两轮,坚持燃油与电动双线并进,以绿色技术引领未来产品方向。
4、全球布局
深化国内国际双循环,推进“产品出海—品牌出海—体系出海”三级跃升,加快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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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研产供销体系建设,推动属地化经营,实现高质量全球化与品牌扎根。
(二)2026年经营计划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化聚焦主业布局,稳步推进通机业务资产置换工作,妥善解决同业竞争,进一步专注摩托车及发动机核心业务发展。围绕“品牌引领、产品破局、渠道精耕、数智赋能、全球布局”五大方向,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1、品牌引领
推进多品牌差异化运营,推动 VOGE 向情感共鸣升级、LONCIN 强化系列化定位;构建线上线下沉浸式体验与国内外品牌传播矩阵,以品牌声量带动销量增长,打造消费者情感生态。
2、产品破局
打造家族化旗舰产品矩阵,完善智电两轮谱系;推动汽车级高端技术下放与 AMT 等关键技术落地,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加速技术价值转化。
3、渠道精耕
国内渠道提质增效,强化终端获客与消费者运营能力;海外坚持 OEM 与 OBM 双线并行,深化大客户合作,加快自有品牌渠道拓展,提升整体运营效能。
4、数智赋能
深化智能化技术在营销、研发、制造等场景应用,推进工厂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建设企业智能体,持续提升运营效率与品质管控能力。
5、全球布局
以欧洲为品牌高地,突破北美属地化网络,积极开拓非洲等新兴市场,构建均衡多元的全球化市场格局,实现高质量全球化发展。
上述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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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2407580160.56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股本2053541850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1026770925.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2.31%。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完成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共派发现金红利
410708370.00元。如前述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
司2025年度向全体股东共派发现金红利1437479295.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7.24%。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中期分红条件及授权情况
(一)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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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在满足中期分红前提条件下,预计2025年
年度分红(不含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与2026年中期分红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亿元(含税),对应中期分红金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4.73亿元(含税)。
(二)申请授权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为进一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特此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
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
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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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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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熊卫红女士,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服务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锐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除项目合伙人受到重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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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局出具1次警示函外,无受到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
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含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8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工作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若因审计内容变更超出预期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由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调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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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规定,同时,按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结合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编制了公司董事薪酬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领取的薪酬主要为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津贴标准领取津贴,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另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薪酬方案及绩效考核结果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5年度公司董事实际领取的税前薪酬如下:
税前薪酬总额姓名担任职务任职状态备注(万元)
李耀董事长现任30.00董事津贴
胡显源非独立董事现任20.00董事津贴
黄培国非独立董事现任20.00董事津贴
其中:高管薪酬
龚晖职工董事现任675.16655.16万元,董事津贴20万元。
焦一洋非独立董事现任20.00董事津贴
刘昭非独立董事现任20.00董事津贴
刘建新独立董事现任25.00董事津贴
陈定文独立董事现任25.00董事津贴
杨泽延独立董事现任20.83董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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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祺非独立董事离任2.74董事津贴
晏国菀独立董事离任4.17董事津贴
合计862.90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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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5: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考核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分为独立董事、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和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
2026年度,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全体董事仍按前述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津贴标准领取董事津贴如下:
税前年薪标准序号姓名担任职务(万元)
1李耀董事长30
2胡显源非独立董事20
3黄培国非独立董事20
4龚晖职工董事兼总经理20
5焦一洋非独立董事20
6刘昭非独立董事20
7刘建新独立董事25
8陈定文独立董事25
9杨泽延独立董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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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将领取的中长期激励,另行按规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实施。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领取的2026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二)考核与发放
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重要依据。
发放: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非独立董事领取的2026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方式将按照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执行。
(三)其他事项
因换届、离任等原因,按其实际任职时间(以自然月计算)及考核结果结算薪酬。
如2026年度有新任董事,仍按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中的津贴标准执行。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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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最新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涉及的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发放、止付追索等条款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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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7: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分别进行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