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三
位独立董事,分别为许敏先生、白先旭先生、陈高才先生。其中,白先旭先生和陈高才先生在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至2023年12月31日,许敏先生任职时间为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
董事的任职要求,对其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严格、全面的自查。经公司董事会评估,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