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证券简称:沃格光电公告编号:2022-085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易伟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易伟华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将增加至37.93%。本次权益变动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
三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并与易伟华签署了附条件生效股票认购协议;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并与易伟华签署了附条件生效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并与易伟华签署了附条件生效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050万元,发行数量为14800347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本次发行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易伟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3659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5%,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沃德投资间接控制公
司股份7493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合计控制公司股份511533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6%。本次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易伟华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460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2%,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沃德投资间接控制公司股份7493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合计控制公司股份65953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易伟华4365988427.45%5846023133.62%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
74934604.71%74934604.31%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股东10790908367.84%10790908362.07%
合计159062427100.00%173862774100.00%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易伟华仍然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易伟华先生承诺在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票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了披露权益变动的义务,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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