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证券简称:沃格光电公告编号:2026-029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工业东路20号沃格南方基地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32719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37.15
数的比例(%)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2473663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5750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4161633股。本次股东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春姣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龚庆宇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3180624 99.8903 68117 0.0818 23200 0.0279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3182524 99.8926 69217 0.0831 20200 0.0243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2494854 99.0668 114987 0.1380 662100 0.7952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
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2514424 99.0903 97517 0.1171 660000 0.7926
5、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3180224 99.8898 68817 0.0826 22900 0.0276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3182024 99.8920 69117 0.0830 20800 0.0250
7、议案名称:关于购买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572326 91.8580 741117 7.9415 18700 0.2005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3177924 99.8870 69417 0.0833 24600 0.0297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3152654 99.8567 94787 0.1138 24500 0.0295
10、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易伟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9133935 97.8760 169317 1.8143 28891 0.3097
10.02议案名称:张春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554935 91.6717 162317 1.7393 614891 6.5890
10.03议案名称:王鸣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2484833 99.0547 166017 0.1993 621091 0.7460
10.04议案名称:李高贵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2483033 99.0526 166117 0.1994 622791 0.7480
10.05议案名称:李汉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2491733 99.0630 155617 0.1868 624591 0.7502
10.06议案名称:虞义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2490533 99.0616 156517 0.1879 624891 0.7505
10.07议案名称:王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2491933 99.0633 156117 0.1874 623891 0.7493
10.08议案名称:姜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82489733 99.0606 155417 0.1866 626791 0.7528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3161124 99.8669 76917 0.0923 33900 0.0408
鉴于易伟华先生辞去董事长及董事职务,董事会选举张春姣女士为董事长。
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易伟华先生变更为张春姣女士。
12、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83166224 99.8730 73117 0.0878 32600 0.039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
3855505691.67301149871.23216621007.0949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4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857462691.8827975171.04496600007.0724
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
6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924222699.0364691170.7406208000.2230
构的议案关于购买2026年度董
7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857232691.85807411177.9415187000.2005
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
10.00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10.01易伟华913393597.87601693171.8143288910.309710.02张春姣855493591.67171623171.73936148916.5890
10.03王鸣昕854503591.56561660171.77896210916.6555
10.04李高贵854323591.54631661171.78006227916.6737
10.05李汉国855193591.63951556171.66756245916.6930
10.06虞义华855073591.62671565171.67716248916.6962
10.07王宁855213591.64171561171.67286238916.6855
10.08姜帆854993591.61811554171.66536267916.7166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
12922642698.8671731170.7834326000.3495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3、4、6、7、10、1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议案7、10.01、10.0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易伟
华、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乐天、丁东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