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六月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6
议案一: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8
议案二: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10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13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15
议案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6
议案八: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7
议案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8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9
1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5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凡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
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并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股东登记册”上登记的股东(股东代表),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决。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本次股东大会正常秩序。本次会议谢绝个人进行拍照和录音录像。
五、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各股东充分行使发言、表决的权利,各股东应当
在大会开始前向大会登记处登记,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明确发言的主题,由大会登记处根据股东提出发言要求的时间先后、发言内容,提交给大会主持人,安排股东发言时间。股东发言,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报告姓名和所持股数,每位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须举手申请,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非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议期间未经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
议案表决开始后,主持人将不再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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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所有议案均采
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涂改、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无效。
七、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八、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交予场内工作人员。
九、现场表决统计期间,会议推选股东代表2名、监事1名,与见证律师一同负责监
票和计票,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本次会议的决议和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十一、会议期间离场或不参加投票者均以弃权处理。
十二、对违反本须知的行为,大会工作人员应予以及时制止,以确保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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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
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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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序号议案名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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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6月16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5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沃格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6.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会议流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五)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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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东发言;
(七)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
(八)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待网络投票结束,根据现场和网络的表决情况,宣布表决结果,宣读大会决议;
(十)由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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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自公司筹备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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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公司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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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0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
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67043169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资金额
1 玻璃基Mini LED显示背光模组项目 191881.36 106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4000.0044000.00
合计235881.3615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11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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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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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6日
13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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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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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15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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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八: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的要求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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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经充分论证,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5-04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18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发行定价、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
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就本次发行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要
求制作、修改、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5、根据本次发行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
本变更登记、发行股票挂牌上市、募集资金专户调整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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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股票的政策、审核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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