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
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上,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事项符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预留份额分配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向参与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