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永安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安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原文类别 2022-11-19 查看全文

永安行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钱珍律师以及杨晶晶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

决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静安嘉里中心一座2605室(邮编200040)

Address:Unit 2605 Jing An Kerry Center Tower 1 1515Nanjing West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200040 China

电话(Tel): (+86 21) 6043 5000 传真(Fax):(+86 21) 5298 5030 www.haiwen-law.com

北京 BEIJING 丨上海 SHANGHAI 丨深圳 SHENZHEN 丨香港 HONG KONG 丨成都 CHENGDU

1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1日刊载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他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2年

11月18日下午14:30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其中,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9:15-15:00。

经核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均与会议通知中

所公告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055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15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003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928%;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依法行使表决权。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资格。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本次会议对会议通知列明的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下述表决结果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

1.审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970033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反对8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弃权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2.审议《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033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反对8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弃权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

3.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

投票制进行表决,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3.01选举孙继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233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

3.02选举朱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233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

3.03选举陈光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23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

3.04选举孙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23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

3.05选举赵丽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23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

33.06选举江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23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

3.07选举钱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23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

4.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

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4.01选举吴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23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

4.02选举李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23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就上述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的统计在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五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