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文件
2026年5月18日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13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4
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7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1
议案六: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2
议案七: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3
议案八:关于制订《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4
议案九: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5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6
2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本次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
一、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应当以维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三、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四、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建议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东
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拒绝和制止。
六、请出席会议人员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并将移动电话关机或调至震动状态。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3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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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4:30
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参会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3、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4、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四:《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制订<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5、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内容已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6、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7、会场休息(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4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8、宣布表决结果。
9、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与会董事、律师、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11、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5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
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受政府财政紧缩、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出行业务增量
不足、存量缩减,收入下降。但公司仍在努力稳定既有业务规模的同时,发挥自身产业经验和业务协同优势,积极发展系统销售业务,关注氢能产业业务机会,积极发展智慧生活业务,高度重视研发实力、技术竞争力和科技属性,围绕公司整体业务战略目标、向细分领域和相关行业延伸,实现多种业务类型和多种业态协同发展,推动上市公司产品科技水平深化发展、向高科技产业领域持续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收入392833643.03元,其中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出行业务收入为
268600607.72元、智慧生活业务收入59147260.89元,氢能业务收入为65085774.42元。实
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582325.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7673671.17元。
二、2025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孙继胜先生、朱超先生、陈光源先生、孙伟先生、赵丽锦女士、江冰
女士、钱振华先生组成,其中赵丽锦女士、江冰女士、钱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现由杨磊先生、陈晓冬先生、彭照坤先生、吴佩刚先生、吴晓龙先生、朱超先生、张鹏先生、
邵勇健先生、江冰女士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中张鹏先生、邵勇健先生、江冰女士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二)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
2025-2-28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通过
第十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暂无法提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3-14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通过
第十五次会议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3、《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4-9第四届董事会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通过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第十六次会议2、《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8、《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4-11通过
第十七次会议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6、《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2、《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5-5-6通过
第十八次会议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5、《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5-8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通过
第十九次会议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025-5-19通过
第一次会议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6-30通过
第二次会议4、《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5、《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7-141、《关于提前赎回“永安转债”的议案》通过
第三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5-8-4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通过
第四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5-8-29通过
第五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2、《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10-30通过
第六次会议3、《关于制订、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0(三)董事及董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股东会,其中4次临时股东会,1次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
(五)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均无异议事项。
(六)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机制,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优化信息披露管理流程,有效地提升了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的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七)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司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理层,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明确了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完善。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发挥公司治理层的核心作用,
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全面、有效地完成公司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
12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全文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
13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三: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出具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
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
14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5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勇,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永安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月红,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永安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朱佳绮,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勇、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赵月红,项目质量复核人朱佳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永安行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永安行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13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6.50万元,合计156.50万元(含税),与上年度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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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预计金额额(经审计)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上海钧川供应链120008852.53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进
产品、商品科技有限公司度,调整实际业务需求。
(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增加与上海钧川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以及预计与徐州哈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
20264本次预计至年
2026本次增加2025年实金额与上年本次增
关联交后2026占同类业月28日与占同类业年际发生金年实际发关联人度原预加预计务比例关联人累务比例
易类别度预计金%额(经审%生金额差计金额金额()计已发生()
额计)异较大的的交易金原因额上海钧向关联川供应人销售
链科技100001500025000266.68%10178.638852.5394.43%实际业务
产品、商所需有限公品司徐州哈无形资行网络
产许可-500500不适用00不适用不适用科技有使用限公司
合计100001550025500266.68%10178.638852.5394.43%-
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均为公司2025年度同类业务金额(经审计)。
2、因公司往年并无相关业务,故无形资产许可使用占同类业务比例为不适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7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1、上海钧川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钧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E4XU6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晓龙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588号1幢12层049室
主要股东:上海哈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供应链管理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动机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自行车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修理;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
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共享自行车服务;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办公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摩
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采购代理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徐州哈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哈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1MAER544U6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邢成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5年7月24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南路11号科技金融广场A座654室
主要股东: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共享自行车
18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物联网应用服务;
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软件销售;个人商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票务代理服务;酒店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控制设备租赁;云计算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
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海钧川及徐州哈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上海钧川229831.87210529.4119302.4669561.86-131.31
徐州哈行/////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上海钧川230112.39210678.6319433.76302026.0352.17
徐州哈行/////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上海钧川的董事为公司董事吴晓龙先生,上海钧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磊控制的哈啰集团(Hello Inc.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下属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钧川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徐州哈行为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为哈
啰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徐州哈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钧川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徐州哈行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海钧川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向上海钧川销售两轮车辆、零配件及配套产品;与徐
州哈行的交易主要为:公司授权徐州哈行有偿使用公司商标。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
19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交易价格以实际签约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各关联方基于正常业务需要开展,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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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
20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582325.3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01311502.8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65884901.73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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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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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
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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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
22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七:
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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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
23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文件
议案八:
关于制订《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6年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公司董事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3、独立董事继续发放津贴,其中张鹏先生的年度津贴为10万元(含税),邵勇健先生、江
冰女士的年度津贴各为8万元(含税),按季发放。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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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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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5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8日。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相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关于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5月18日。除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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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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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
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即2025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8日。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相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5月
18日。有关本次发行相关授权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7日、2025年5月20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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