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7证券简称:来伊份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1月17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说明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有关条款修订的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原内容修订后内容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对董事会的规模和结构提出建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议,明确对董事的要求;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二)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员的选择标准和提名程序;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七条理人员的人选;(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股东、监事会提名的董事候(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选人进行形式审核,向董事会提出董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事、总裁、董事会秘书的候选人名单;董事会对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
(五)对总裁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员候选人提出意见;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工作。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5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委员会应在会天通知全体委员。有紧急事项时,经
第十三条
议召开前7天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不受前述会议议由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通知时间的限制,但应发出合理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知。
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独立董事)主持。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