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意见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借款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审议,我们同意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聘请公司首席战略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公司拟聘请孙砚田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战略顾问,为公司提供行业咨询服务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有利于发挥孙砚田先生的行业经验和专业视角,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孙砚田先生为公司战略顾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许保如
马志忠
姜骏
200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