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证券简称:威龙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时间、原因及内容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对报表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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