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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达: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07 00:00 查看全文

科博达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五月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4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14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6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17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9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2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2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3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5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26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7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0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林)...................................33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勇)...................................40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钧)................................年度股东会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上证信息股东会提醒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本次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柯桂华先生

参加会议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会议签到:

13:00-14:00,与会人员签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介绍参加

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五、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5.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1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2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04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01审议《关于选举柯桂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02审议《关于选举柯炳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3审议《关于选举柯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4审议《关于选举许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5审议《关于选举吴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12.01审议《关于选举吕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2审议《关于选举马钧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3审议《关于选举倪受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注:此次股东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六、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八、投票表决

1.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2.股东填写表决票并投票表决

3.监票、计票人员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九、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现场情况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结束

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中的相关规定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次股东会设秘书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本次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

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由大会主持人安排发言顺序。

五、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进行,每一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

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

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

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本次股东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本次审议的议案11、12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既可以将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做弃权处理。

九、本次股东会共审议十二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十、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5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一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顺利完成公司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任务。

内容详见附件:《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6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目标,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全面贯彻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质效,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经营目标与工作任务。现将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5年,面对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及全球经济趋势对汽车产业的深度影响,

科博达以“价值共创”凝心聚力,以“韧性成长”穿越周期。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3440.45万元,同比增长13.8%;其中海外营业收入215650.05万元,同比增

长12.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939.06万元,同比增长12.34%。

在营收与利润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公司聚焦核心战略产品,全球重要客户的业务开发成效显著,战略产品矩阵持续完善,全球化战略扎实推进,产能布局不断完善,资产并购与资本市场运作有序落地,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深耕全球重要客户战略绑定,业务拓展成效突出

2025年度,公司紧紧把握全球汽车产业智能化发展趋势,持续深化与国际

知名车企的战略合作。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定点项目预计生命周期销售额超过

100亿元(不含通过收购科博达智能科技取得的订单金额),客户黏性及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获得某国际知名整车厂新一代电子电气架构下中央域控制器项目定点。该项目作为整车“数据交互”的核心组成部分,系该车厂首创的车辆控制核心部件,主要承担车辆基础功能管控与系统工作状态管理,集成车辆进入、空调舒适、内外照明、数据通信及远程软件升级等关键功能,技术壁垒高、市场竞争力突出。此次定点得益于公司在智能化域控技术领域的长期技术积累,标志着公司正逐步成为战略客户全球平台的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合作迈入更深层次的协同发展阶段。

7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同时,公司在智能照明领域实现里程碑式突破,获得另一国际知名整车厂“数字像素照明中央控制模块”项目定点。该模块属于前瞻性智能照明解决方案,突破传统固定照明模式,作为高性能“灯光大脑”,可实现车辆外部高像素照明的动态精确控制与智能交互。此次定点体现了客户对公司技术研发、质量管控及量产保障能力的高度认可,推动公司照明电子产品从局部功能控制向中央系统控制转变,可提供从中央控制到终端驱动的完整照明一体化解决方案,进一步丰富公司照明电子产品矩阵。

未来,公司将持续投入优质资源拓展全球市场,依托现有合作基础挖掘更多合作机遇,进一步提升全球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持续巩固行业竞争地位。

2、核心产品矩阵持续拓展,智能化布局进一步完善

2025年度,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整合内外部优质资源,不

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及产品核心竞争力,聚焦汽车智能化与节能化核心技术领域布局业务,着力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提升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推动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公司为顺应全球汽车产业智能化发展趋势,正式进入汽车智能化领域核心产品赛道,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产品水平。2025年度公司通过整合科博达智能科技相关业务,着力开辟第二增长曲线,稳步推进汽车中央计算平台、智驾域控制器等高附加值智能化产品的开发与量产工作,持续提升单车配套的价值。

经过数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培育,公司自主孵化的智能化相关产品,如智慧电源、能源数据管理等产品,也正逐步释放增长潜力,不断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公司产品矩阵的持续拓展与完善,有效提高了公司单车配套价值量,进一步优化了产品结构,降低了对单一产品的依赖风险,增强了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3、全球化战略扎实推进,境外收购整合成效初显

2025年度,公司持续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以并购整合为重要抓手,完善全

球业务与生产布局,深化国际市场渗透,推动全球化运营能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捷克 IMI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并同步启动捷克公司的整合工作。截至目前,捷克公司已顺利完成团队融合与流程导入,数条重要

8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产品生产线的铺设及调试工作均已就绪,并成功通过汽车行业相关体系认证,现阶段正稳步推进部分产品的量产准备工作;同时,捷克公司已接待多家欧洲重要客户的体系审核,其生产体系、质量管控水平获得客户认可,为公司下一步欧洲市场的产品推广,及海外产品销售的批量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对捷克公司的收购及整合,是公司推进全球化战略的关键一步。捷克公司将成为公司在欧洲的“桥头堡”及战略支点,结合公司在日本等其他地区的布局,公司将逐步构建起覆盖范围更广、响应速度更快、更具韧性的全球生产与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获取全球客户订单的能力,巩固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地位。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全球化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国内外业务协调发展,根据客户就近设厂的生产协作需求,持续拓展产能,不断深化全球市场布局,提升全球化运营水平。

4、产能布局优化升级,智造水平稳步提升

2025年度,为优化公司产能布局、提升生产制造效能、高效响应客户需求,

公司高标准规划并推进安徽生产基地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内工厂生产布局,增强产能供给韧性,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安徽生产基地于2025年度正式投入运营,该基地坐落于安徽新桥国际产业园,紧邻安徽汽车产业集群,地理位置优势显著。基地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策略推进建设,结合已定点项目后续生产节奏分批释放产能,重点聚焦汽车智能化、节能化领域产品的生产制造。基地配备信息化、自动化水平更高的生产线,在大幅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产品的智能制造水平,有效缓解了公司未来的产能压力,为新项目量产落地提供了有效的交付保障。

当前,全球汽车产业正加速向智能化、绿色动力转型,整车电子架构持续迭代升级。在此行业背景下,公司将持续加大对研发与制造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产品开发与制造的核心能力,推动产品从单一电子控制单元向智能化域控产品升级,以“智能化”与“全球化”的双轮战略,推动公司业务高质量发展。

5、再融资工作有序推进,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2025年度,公司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有序推进再融资工作,为公司业务拓

展、产能扩张提供充足资金支持,助力公司实现长远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本次发行

9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研发信息化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切实服务于公司核心业务发展,助力公司优化产能布局、提升研发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聚焦公司成熟产品,可有效缓解现有产能瓶颈,且依托已获得的客户订单,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1、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持续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与运行机制。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相关条款。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推动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高效、透明,保障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有机统一。

2、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审议通过各项议案59项。全体董事秉持勤勉尽责、审慎决策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委托理财与现金管理、聘任审计机构、对外担保、限制性股票回购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依法表决。

2025年度,董事会召集并主持股东会6次,审议通过各项议案29项。董

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决议及授权范围,认真组织落实、高效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

10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均由董事会牵头组织有效实施。

3、董事会董事履职情况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深入研究与充分讨论,积极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兼顾中小股东利益与诉求,切实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稳健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各项议案,不受公司及股东单位不当影响,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利润分配、银行授信申请、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专业独立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职、规范运作。

(1)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重点审议公司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收购捷克 IMI 公司 100% 股权、收购科博达智能科技控制权、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等重大事项,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2)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审议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就审计重大

事项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并对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慎审核。

(3)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对公司董监高人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2025年度薪酬方案、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等议案,并就公司薪酬体系建设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5、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11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临时公告,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2025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88份、配套挂网文件67份,报备文件

222份,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6、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健全双向沟通机制,积极保持与各类投资者的良性互动。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专线、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券商策略会、机构实地调研等多种渠道,搭建高效、畅通的沟通桥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战略、经营及治理的理解与认同。

2025 年度,公司认真接听投资者来电,上证 e 互动平台问题回复率 100%;

组织机构调研80场,参加券商策略会14场,累计接待机构投资者近700家次。公司积极响应监管号召,举办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开展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等活动,主动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与经营理念,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2026年度经营计划

展望未来的汽车产业,在 AI算力、算法与数据的快速迭代下,产业链生态将被彻底重构,并全面贯穿技术研发、客户体验与产品服务全链条,推动行业从“功能导向”升级至“安全舒适、数据共生”的全新发展阶段。2026年是科博达顺应产业新周期、推进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公司将持续夯实发展基础,优化资源配置,以“全球化+智能化”双轮驱动,推动公司发展战略向纵深推进。

公司全球化战略将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通过持续加强捷克工厂产品规模化能力建设,加快提升公司产品在欧洲主流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依托在欧洲市场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与运营经验,全力打造集产品定义、智能制造、交付服务于一体的海外业务运营体系,推动海外业务从落地布局向高效运营升级,进一步夯实全球化发展根基。

公司智能化转型将稳步迈向突破提升阶段。公司将紧跟 AI世界模型的技术

1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发展趋势,持续加大中央域控、智慧能源、智能照明等智能化产品的技术研发投入,与全球头部芯片及算法伙伴深化协同合作,共建高效开放、协同共进的研发生态;同时全面推动 AI工具在产品设计、工程开发、智能制造、试验验证等全

业务流程的深度应用,持续提升核心技术能力,加快实现从“跟随客户”向“赋能客户”的战略转型,通过提供更高价值的系统级技术解决方案,进一步深化与全球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为进一步强化“全球化+智能化”双轮驱动战略落地,公司将持续加大资源投入,梯次提升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产能规模与试验工程等核心支撑能力,全面夯实产业基础实力,增强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公司也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优势,有效借助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通过多元化再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全球化布局、智能化转型及核心能力建设提供稳定、优质的资金保障,支撑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未来,公司将深度融入国家经济发展大局,紧抓全球汽车产业变革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充分发挥自身可持续成长优势,重新定义科博达的市场定位与战略使命。公司将始终秉持“创造价值、共享进步”的创业初心,致力于构建“共创共享、协同进化”的产业伙伴新生态,以更加开放包容的企业文化汇聚全球智慧,推动前沿技术与人文关怀深度融合,以有温度的科技产品,携手共创人类移动出行更加美好的未来。

过去一年,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与全体员工的共同奋斗下,公司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经营目标。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照最新监管导向与公司战略部署,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质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全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1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二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29390592.79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534179453.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01468341.03元,减去2024年度分红26250854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73139249.74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信心,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385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039115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

为30.19%。

二、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

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具体如下:

(一)分红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

1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母公司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授权申请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并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上述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15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三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上述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16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四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类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的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2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被担保公司主体之间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

2、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中被担保人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其作为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充分的控

17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制权,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18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五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及安徽科博达智能科技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类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及安徽科博达智能科技2026年度的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分别为人民币95000万元和25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鉴于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小股东三亚恪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亚恪石”),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控股股东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三亚恪石系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且该方未按照其对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安徽科博达智能科技为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系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主体提供超出自身股权比例的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9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1、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及安徽科

博达智能科技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

2、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及安徽科博达智能科技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作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充分的控制权,且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及安徽科博达智能科技均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3、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其他股东未按投

资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利益,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及安徽科博达智能科技将分别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

基于以上情况,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已采取反担保措施以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保障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六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最高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较低风险理财,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

与证券相关的投资。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1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七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众华所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聘任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因公司业务发展,审计范围扩大,公司根据增加的审计工作量相应增加审计费用,预计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155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服务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110115内控审计2525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员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55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如有)-10合计140155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八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薪酬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

制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本方案适用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不再领取董事津贴。具体薪酬由公司薪酬制度确定,并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2、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5万元(含税)。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5万元(含税)。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本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等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履行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

2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九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5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十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共计5项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6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十一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荐,并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柯桂华、柯炳华、柯磊、许敏、吴弘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附件:柯桂华先生、柯炳华先生、柯磊先生、许敏先生、吴弘先生简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累积投票制对上述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27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柯桂华先生简历:

柯桂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于温州乐清白象光电厂、温州市华科电器有限公司、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

限公司;2003年起任科博达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科博

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曾

担任浙江省温州市第九届政协委员、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五届政协委员,现兼任上海浦东工商联副主席。

柯桂华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柯炳华先生简历:

柯炳华,男,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于温州市华科电器有限公司、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2005年起任科

博达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

柯炳华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柯磊先生简历:

柯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部主管、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基建工程

部经理兼MRO采购部经理、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部经理、MRO采

购部经理同时兼任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MRO采购部经理。2018年至今先后担任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副总监、智能光源中心总监助理、分管总监,现任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

柯磊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28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许敏先生简历:

许敏,男,美国国籍,中国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历任通用汽车公司德尔福分部发动机管理系统研发部资深项目工程师、伟世通公司

研发中心发动机燃烧高级技术专家、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汽车工程研究

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助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合肥

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许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弘先生简历:

吴弘,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

自1984年7月起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委员会委员、上海期货交易所研究院学术委员等。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9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十二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荐,并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吕勇、马钧、倪受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附件:吕勇先生、马钧先生、倪受彬先生简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累积投票制对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30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勇先生简历:

吕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上海市审计局综合业务处处长,上海市审计中心副主任;现任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马钧先生简历:

马钧,男,德国国籍,1970年12月出生,有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

曾任德国大陆汽车电子公司工程师、德国奥迪公司营销管理、美国德尔福技术委

员会委员、杭州雷迪克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同济大学汽车营销

管理学院院长、同济大学汽车学院副院长,同时兼任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促进中心执行副秘书长、中国科技部中德电动汽车联合研究中心中方协调人,863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等;现任同济大学汽车与能源学院教授、

设计创意学院双聘教授,瑞士圣加仑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智能座舱工作组副组长、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倪受彬先生简历:

倪受彬,男,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铜陵学院

31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图书馆助理馆员,中国工商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信贷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法律事务主管,第一证券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院长;现任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倪受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林)

本人孙林,作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列席了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履历及基本情况

本人孙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学历,2006年获得律师执照。历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兼任上海律协证券委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联合产交所外部专家,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3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

亲自出席次本年度应出席股独立本年度应出席委托其他董缺席

数(含通讯出席股东东会情董事董事会次数事出席次数次数

方式)会次数况孙林12120064

以上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

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交流公司薪酬体系建设,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2)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与管理层交流行

业和公司经营情况,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经营计划、全资子公司收购捷克 IMI公司100%股权、公司收购科博达智能科技控制权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规性及发行条件进行了评估,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对发行预案内容

进行分析,并审议相关议案。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权进行了评估,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名情况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暨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人选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暨非独立董

3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事候选人的议案。

(4)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指导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

公司运作情况,参加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充分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确保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照法律法规进行了逐项核查,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或不定期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沟通,全年共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审计计划、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等重要审计事项进

行了研究讨论,对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规范运作提出了建议意见。

同时,我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保持有效沟通,听取了外部审计师对

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对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对年度审计重点内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交流,对工作总体情况、拟出具的报告意见类型、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通过上述系列有效沟通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

35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3次,通过回复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将中小股东所关注的问题,及时反馈公司,促使公司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董专门会议外,本人利用参加各项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营管理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境外收购事项,持续跟踪项目进展,参与相关专项会议。基于法律专业视角,就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交易架构及实施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发表独立意见、提出专业建议。同时,围绕本次境外收购的合规要求,从境内外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及境外法律核查等方面,提示尽职调查重点与合规关注事项。另外,针对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与公司整合运营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前瞻性风险研判,建议公司重点关注股权结构调整后的公司治理衔接、知识产权权属与规范使用、劳动用工关系延续及规范管理等潜在法律风险,并就风险防范与应对提出专业建议,为公司管理层决策提供参考,以独立、审慎、尽责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除上述事项外,我还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6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全面支持。在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公司充分重视并及时回复。

不存在隐瞒相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前,取得了我的事先认可。我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以现金收购公司关联方持有的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进行了评估。本次交易对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由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我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减少关联交易,助力公司全面拓展汽车智能化技术领域的业务,提高科博达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科博达智能科技相关融资事项进行了核查。

我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上海恪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对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授信额度担保及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都是为了满足其发展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上述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37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进行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我认为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进展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我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部分达标,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我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38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2026年,我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为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孙林

39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勇)

本人吕勇,作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列席了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履历及基本情况

本人吕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上海市审计局综合业务处处长,上海市审计中心副主任;

现任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作为公

40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上述会议。

本年度应亲自出席次委托其他本年度应出席股独立缺席出席董事数(含通讯董事出席出席股东东会情董事次数会次数方式)次数会次数况吕勇12120066

以上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

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指导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

公司管理层交流公司薪酬体系建设,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3)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与管理层交流行

业和公司经营情况,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经营计划、全资子公司收购捷克 IMI公司100%股权、公司收购科博达智能科技控制权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规性及发行条件进行了评估,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对发行预案内容

进行分析,并审议相关议案。

(4)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三届董

41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权进行了评估,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名情况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暨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人选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

公司运作情况,召集并参加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2027年)、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充分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确保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照法律法规进行了逐项核查,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或不定期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沟通,全年共参加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审计计划、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等重要审计事项进

行了研究讨论,对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规范运作提出了建议意见。

同时,我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保持有效沟通,听取了外部审计师对

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对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对年度审计重点内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交流,对工作总体情况、拟出具的报告意见类型、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通过上述系列有效沟通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

4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董专门会议外,本人利用参加各项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营管理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重大经营与资本运作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以独立、审慎、尽责为原则,充分发挥财会专业优势。

在公司境外收购项目中,立足财会专业视角,重点核查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状况、流动负债等关键财务指标,审慎评估收购相关财务风险;并就收购完成后加强境外子公司财务风险管控、优化财务决策机制、保障境外财务稳健运行等方面向公

司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同时对公司财务系统建设、境外子公司合并报表编制口径等工作予以专业指导。在可转债发行事项中,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用途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结合当前资本市场融资环境与趋势进行分析判断,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专业参考。综上,本人作为公司财会专业的独立董事,在本报告期内以独立、审慎、尽责原则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除上述事项外,我还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全面支持。在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公司充分重视并及时回复。

4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不存在隐瞒相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前,取得了我的事先认可。我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以现金收购公司关联方持有的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进行了评估。本次交易对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由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我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减少关联交易,助力公司全面拓展汽车智能化技术领域的业务,提高科博达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科博达智能科技相关融资事项进行了核查。我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上海恪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对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授信额度担保及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都是为了满足其发展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上述报告中

财务信息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4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进行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我认为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进展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我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部分达标,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我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5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我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2026年,我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为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吕勇

46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钧)

本人马钧,作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列席了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履历及基本情况

本人马钧,男,德国国籍,1970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德国大陆汽车电子公司工程师、德国奥迪公司营销管理、美国德尔福技术委员会委员、杭州雷迪克

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同济大学汽车营销管理学院院长、同济大

学汽车学院副院长,同时兼任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促进中心执行副秘书长、中国科技部中德电动汽车联合研究中心中方协调人,863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等;现任同济大学汽车与能源学院教授、设计创意学院双聘教授,瑞士圣加仑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智能座舱工作组副组长、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47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上述会议。

本年度应亲自出席次委托其他本年度应出席股独立缺席出席董事数(含通讯董事出席出席股东东会情董事次数会次数方式)次数会次数况马钧12120063

以上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

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权进行了评估,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名情况的议案;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暨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人选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指导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

公司管理层交流公司薪酬体系建设,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

48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4)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与管理层交流行

业和公司经营情况,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经营计划、全资子公司收购捷克 IMI公司100%股权、收购科博达智能科技控制权暨关联交易及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规性及发行条件进行了评估,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对发行预案内

容进行分析,并审议相关议案。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

公司运作情况,参加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充分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确保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照法律法规进行了逐项核查,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或不定期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沟通,全年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审计计划、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等重要审计事项进

行了研究讨论,对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规范运作提出了建议意见。

同时,我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保持有效沟通,听取了外部审计师对

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对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对年度审计重点内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交流,对工作总体情况、拟出具的报告意见类型、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通过上述系列有效沟通交流,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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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董专门会议外,本人利用参加各项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营管理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报告期内,本人实地调研科博达日本公司、德国公司,重点围绕日系客户市场拓展、重点产品项目定点进展、海外子公司本地化运营瓶颈及成效转化等核心

事项开展深入沟通与核查。同时,在调研期间,本人详细了解欧洲市场销售运营、客户结构及订单执行情况,并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就产品战略优化、海内外市场协同机制建设、客户资源共享与联合市场拓展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现场履职职责。

除上述事项外,我还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全面支持。在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公司充分重视并及时回复。

不存在隐瞒相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50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三、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前,取得了我的事先认可。我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以现金收购公司关联方持有的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进行了评估。本次交易对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由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我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减少关联交易,助力公司全面拓展汽车智能化技术领域的业务,提高科博达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科博达智能科技相关融资事项进行了核查。我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上海恪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对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授信额度担保及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都是为了满足其发展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上述报告中财

务信息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1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进行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我认为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进展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我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部分达标,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我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5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我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2026年,我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为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马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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