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作为科博达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博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科博达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7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9074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07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07.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66.5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9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7月9日止)》(众审字
(2026)第1161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会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如
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扣除发行费用预计投资总拟投入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后募集资金拟额金金额投资额
1科博达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汽车中央计45725.9138691.0038691.00
算平台与智驾域控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2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基地建设(二38089.5529990.0029990.00
期)及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3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42852.2834430.0034430.00
建项目
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技术研发及信息18484.8010963.0010963.00
化建设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35000.0033992.51
合计180152.53149074.00148066.51
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自2025年10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起至2026年7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039.4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3039.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拟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募集资金拟置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金使用金额换金额额
1科博达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汽车中央计38691.004707.194707.19
算平台与智驾域控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2实际拟使用
自筹资金预先募集资金拟置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金使用金额换金额额
2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基地建设(二29990.001362.581362.58
期)及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3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汽车电子产品产能34430.005734.735734.73
扩建项目
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技术研发及信10963.001234.921234.92
息化建设项目
合计114074.0013039.4213039.42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07.49万元(不含税),截至2026年7月9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81.10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81.10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费用总自筹资金预先募集资金拟置序号项目额支付金额换金额
1承销、保荐费用740.00--
2审计、验资费用95.0045.0045.00
3律师费用94.1494.1494.14
4评级费用33.0233.0233.02
5发行信息披露费用27.36--
6发行上市手续费等费用17.988.948.94
合计1007.49181.10181.10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220.52万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披
3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6)第1172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6〕44号)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科博达公司截至2026年7月9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晨晨唐加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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