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6证券简称:科博达公告编号:2026-003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本次担保是否在前期本次担保是被担保人名称担保余额(不含本金额预计额度内否有反担保次担保金额)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000万元44000万元是是(以下简称科博达智能科技”)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1446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27.59%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2026年1月12日,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012026ZM(KJ)01),为中国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债权人)与科博达智能科技(债务人)自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6年
12月10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项下
发生的债权,以及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6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科博达智能科技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号)以及2025年10月17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号)。
公司本次为科博达智能科技提供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三亚恪石投资合伙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法定代表人柯桂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C26GDC8C
成立时间2022-10-17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仁庆路509号8幢1层108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经营范围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51-92024年12月31日项目年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88174.0151765.9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81510.4544765.65
资产净额6663.567000.25
营业收入44760.6017782.75
净利润-4612.42-4189.58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科博达智能科技工商变更正在进行中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债务人:上海科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最高本金余额60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范围:
(1)合同之主债权: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止签署的借
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
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2)其他被担保债权: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4、保证责任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
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科博达智能科技生产经营及业务
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科博达智能科技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充分的控制权,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科博达智能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为保护公司利益,科博达智能科技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金额未超过担保额度。
科博达智能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科博达智能科技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同时其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科博达智能科技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59%,均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