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6证券简称:科博达公告编号:2025-022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543553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7.7422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桂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柯磊先生、董事陈耿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未能出席;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裴振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354329717 99.9927 20200 0.0057 5400 0.0016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354324317 99.9912 20200 0.0057 10800 0.0031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351018453 99.0583 3331464 0.9401 5400 0.0016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354324517 99.9913 20200 0.0057 10600 0.0030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354327617 99.9921 21500 0.0060 6200 0.0019
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 % 票数 票数( ) (%) (%)A股 354328917 99.9925 20200 0.0057 6200 0.0018
7、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票数)(%)
A股 354328717 99.9924 20400 0.0057 6200 0.0019
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354145617 99.9408 204400 0.0576 5300 0.0016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A股 351012253 99.0565 3331464 0.9401 11600 0.003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6347727499.9563215000.033862000.0099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7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6347837499.9581204000.032162000.0098
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8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6329527499.66972044000.321853000.0085
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6016191094.735733314645.2459116000.0184
所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9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孙林、马钧、吕勇分别在本次会议上作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昕、齐姗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