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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关于公司股东解散清算相关事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6-1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787证券简称:新日股份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散清算相关事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日股份”)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永州舜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州舜德”)《永州舜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解散清算及相关事宜的告知函》,经永州舜德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解散永州舜德,并进行清算,同时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永州舜德持有公司股份的非交易过户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永州舜德解散注销的基本情况

永州舜德曾用名江苏舜德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562946607D。永州舜德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为投资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永州舜德共持有公司股份183999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2%,该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根据永州舜德股东会决议及《清算报告》,永州舜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按照永州舜德股东所占永州舜德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在永州舜德持有证券资持有证券新日股份股票占新日股份股东姓名

的持股比例产简称资产代码分配数量(股)总股本比例

张崇舜0.55%新日股份6037871012000.05%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谆莱”)99.45%新日股份603787182987008.97%

合计100.00%--183999009.02%

二、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张崇舜先生,其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28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0%,陈玉英女士及永州舜德系其一致行动人,

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27%;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崇舜先生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292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5%,同时张崇舜先生系安吉谆莱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安吉谆莱,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规定,张崇舜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安吉谆莱具有一致行动关系。故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陈玉英女士、安吉谆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27%,合计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权益变动前:

张崇舜陈玉英

93.67%

安吉谆莱

99.45%0.55%45.50%9.75%

永州舜德

9.02%

新日股份

权益变动后:

张崇舜陈玉英

93.67%

安吉谆莱

45.55%9.75%

8.97%

新日股份

三、所涉及其他相关后续事宜

1、永州舜德股东安吉谆莱计划在永州舜德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进行解散清算,

并将其名下持有的新日股份股票按其合伙人所持份额比例分配给其自然人合伙人,届时将同步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非交易过户事宜。

2、在披露本公告之后,永州舜德将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其持有公司股份

的非交易过户事宜;本次永州舜德进行证券非交易过户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永州舜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等事项,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的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每年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等事项,上述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减持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若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的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如遇除权除息等事项,上述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则减持价格与本次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由其以现金方式补偿给公司。

4、本次因永州舜德解散,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股东承诺,将继

续严格遵守永州舜德在新日股份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四、备查文件

1、《永州舜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解散清算及相关事宜的告知函》

2、《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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