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8证券简称:宁波高发公告编号:2022-032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4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8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95.30 万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9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70.0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21.9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68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存款账户为3901150629000002366、宁波鄞州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存款账户为81370101310000209、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存款账户为1201012200073741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
行存款账户为94170078801900000057。因新增购买理财产品的需要,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220600080992),于2018年6月21日在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630052934)。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39011506290000023662021年已销户注2
公司宁波下应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
28137010131000020922631.81注3
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20101220007374152020年已销户注2
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
4941700788019000000572018年已销户注1
鄞州支行
5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6300529342021年已销户注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62206000809922020年已销户注2
公司
合计22631.81-
注1:为了更方便对募集资金进行结算和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公司于2018年3月5日注销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账户余额及销户结算时的利息一并转入公司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2: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城市公交车联
网平台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下应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鉴于上述项目已终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相应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按规定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注3:其中定期存款22000万元,活期存款631.81万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7年8月14日,公司与国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
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注销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帐户余额及销户结算时的利息一并转入公司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原相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失效,公司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保荐机构于2018年3月9日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上述相关银行严格履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营业部开立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
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收购雪利曼电子80%股权和雪利曼软件
115792.0015792.00
35.55%股权项目
2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23986.0023900.00
3 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 14807.60 14800.00
4汽车虚拟仪表项目15677.8515600.00
5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8300.008300.00
6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合计88563.4588392.00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尚未投入募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进展情况资金额集资金额
收购雪利曼电子80%股权和雪
115792.00-已完成
利曼软件35.55%股权项目
2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6684.4517215.55拟结项
3 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 301.97 14498.03 已终止
均联智行增资扩股[注1]10000.00-已完成
4汽车虚拟仪表项目[注1]402.7715197.23已终止
5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注1]-8300.00已终止
6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已完成
合计43181.1943840.72[注2]
注1:经公司2019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4月15日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了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募投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管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已终止汽车 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10000万元参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联智行”)增资事宜。经公司2020年9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10月12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已终止募投项目“汽车CAN 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公司2021年9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9月29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2:系扣除发行费用1370.09万元后金额。
四、本次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节余原因
截至2022年7月31日,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已累计投入6684.4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631.81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节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81370101310000209账户。
由于汽车行业在经历了2019年的行业低谷以及两年多的新冠疫情影响下,行业恢复缓慢,在此背景下,公司基于稳健经营、防范项目投资风险、避免募集资金浪费的原则,根据宏观环境、公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客户开拓情况等影响因素,进行项目投资。因此,面对电子换挡系统在国产乘用车的开始应用、渗透率提升等进度均相对慢于原项目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现实的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形势,公司采取避免过早、过快、过多的项目投入,而是选择谨慎、稳健、适时和适度的项目投资策略,在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基础上完成募投项目的实施。
汽车电子换挡系统募投项目计划“项目建设期4年,实行边投入边生产,实现第5年达产,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新增汽车电子换挡系统产能40万套/年”,公司通过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已实现前述目标,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销售59.79万台电子换挡器。同时,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公司实现了产品优化升级,在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领域逐步扩大了市场份额;丰富了产品生产线,实现了公司在中高端汽车电子产品市场的突破;
通过服务客户能力的提升,巩固了与原有主机厂客户关系的同时,开拓了市场,与理想等造车新势力亦展开了合作。
公司在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形成了该项目募集资金的节余资金,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具体如下:(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采购的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2)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以及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综合行业环境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等多方面因素,在确保投资项目目标能够达成的前提下,公司优化了设备采购和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2631.81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已建设完毕,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84.4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2631.81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2631.81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況,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別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2631.81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专门意见:
1、同意公司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已经建
设完成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2631.81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已完成,本次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