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9证券简称:星光农机公告编号:2023-001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38294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28.395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德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黎明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郑敬辉7368333399.8021是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郑敬辉1313010198.8996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致同意后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泽之、熊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6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