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有投资者向*ST星农(603789)提问:公司控股股东仅持有公司16.32%股份,而二股东,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远超控股股东,虽然放弃部分表决权,但是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出售给第三方,这样控股股东就有失去控股权的风险,请问控股股东有什么样的方案抵抗此风险?
12月17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根据相关方于2020年8月签订的相关协议安排,若原控股股东新家园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单次或累计减持达到4.99%时,就后续减持的任何股份,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现控股股东星光农科其减持意向。同等条件下,就新家园拟减持股份,星光农科或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具体请见2020-021、025号公告内容)。因此,控股股东可就新家园的事先告知义务,结合根据公司掌握的股东名册、定期报告披露的前十股东明细、5%以上股东的增持提示性义务等相关动向情况,判断相关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发现上述动向、或收到控股股东相关计划,自查未涉及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后续如有涉及,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并请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