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ST 星农 公告编号:2025-072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暨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星光装备制造(德清)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00.00万元担保对
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900.00万元(含本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2543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06.46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近日,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州市飞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英融资”)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星光装备制造(德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制造”)向飞英融资申请融资租赁提供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飞英融资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飞英融资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星光正工(江苏)采棉机有限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合计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设立的孙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孙公司)之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号)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星光装备制造(德清)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全资孙公司___(请注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星光制造(湖州)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权。
法定代表人周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1MADYP30D2P成立时间2024年9月13日注册地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发展大道265号1号车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电气设
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
经营范围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
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915.682120.9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5233.272692.40
资产净额-317.59-571.43
营业收入4009.381411.50
净利润-246.16-571.43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星光制造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债权人:湖州市飞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甲方)
1、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
(1)乙方担保的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及主合同的相关从合同项下应
向甲方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前息(如有)、宽限期利息(如有)、租金(包括租赁本金、租息等)、首付租金/首期租金、服务费(如有)、咨询费(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购价款、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及保全保函费、公证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处置时的拍卖、鉴定、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款项。
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2)双方未在上述保证责任范围明确约定的款项,只要该款项系由主合同
产生或与主合同有关,则应当视为属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甲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本次对星光制造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
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虽然星光制造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430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9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经销商的担保总额为5440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终端客
户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93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10%。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175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2%;为非关联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8%。
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