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ST 星农 公告编号:2026-035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38815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9.004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德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王黎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3535810 98.5523 339620 1.4221 6100 0.0256
2、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3533110 98.5410 342320 1.4334 6100 0.02563、议案名称: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3532980 98.5405 339750 1.4226 8800 0.0369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3519710 98.4849 355720 1.4895 6100 0.0256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钱菊花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 股 7116310 95.1616 355720 4.7568 6100 0.0816
6、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3525810 98.5104 348320 1.4585 7400 0.0311
7、议案名称:关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3535810 98.5523 339620 1.4221 6100 0.0256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3535810 98.5523 339620 1.4221 6100 0.025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聘任2026
71293423年度审计机构95.34084.577661000.0816
71020
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
71293397
利润分配预案95.33904.543288000.1178
58050
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
71163557
2026年度薪酬95.16164.756861000.0816
31020
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6年度
71223483
对外担保额度95.24314.657874000.0991
41020
预计的议案7关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71323396
95.37694.541561000.0816
回报规划41020
(2026-2028)》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已获得通过,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禹潇、孙文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