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14日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孙红星、周清、顾喆栋三
名委员组成,其中孙红星、周清为公司独立董事,顾喆栋为公司董事且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红星为会计专业人士。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议案,此次修订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责。为适应新修订的内控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召开董事会对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进行了调整,新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孙红星、周清、刘新兵组成,其中刘新兵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且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继续由孙红星担任,调整后委员组成及任职条件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每次会议,发表意见并形成会议决议,具体如下:
1、2025年1月16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2025年4月15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共8项议案。
3、2025年4月22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1月-3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4、2025年8月18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1月-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5、2025年10月20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1月-9月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共6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估,并向董事会出具了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我们认为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工作经验。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相关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5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各个季度的工作情况,以及公司上下半年的规范运作情况,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有效,针对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内审部与有关部门均能够及时沟通,并持续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公司内审工作存在较大问题的情况。同时我们督促公司,及时根据最新的《公司法》相关规定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做好公司内控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2025年11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完成了制度修订工作,此次制度修订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人员调整,新的人员结构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审计委员会也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责。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本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相关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形。
相关定期报告经审计委审议通过后同意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我们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相关制度设计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也与公司所属行业、经营规模、业务特点等相适应,能够有效帮助公司发现规避风险。
四、总体评价
在2025年度,我们严格遵循《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履行了自身监督审查的职责与义务,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年审相关工作,并就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报告。同时我们也积极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促进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确保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展望2026年,审计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将一如既往地坚守职责、勤勉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与决策效能,将继续积极履行监督审查的责任义务,持续做好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履职、审阅财务报告以及
全面评估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工作,为构建科学、合理且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提供坚实保障贡献自己的力量,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签字页)
委员:
孙红星(签字):
周清(签字):
刘新兵(签字):
2026年4月24日



